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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第16期——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湘绣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周某莲违规发放津补贴案
发布人:程郡  发布时间:2018-07-06   浏览次数:1165

一、典型案例

201312月,周某莲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党建活动经费8100元,并按人均500元分发给支部12名党员,余下2100元用于单位开支。周某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党建经费被责令退还。

二、党纪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摘编自:湖南《关于全省教育系统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