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号角。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和有关单位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全面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以强烈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迈出坚实一步。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政治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以顽强的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成绩令人振奋,仍须冷静清醒。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
2017年10月24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为试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不久,就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在新时代再出发,释放了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6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试点工作方案。2016年10月,党中央决定在北京、山西、浙江三地先行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为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山西省晋中、祁县,福建省漳州、宁德……党的十九大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每到一地调研,都要深入了解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担任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以来,赵乐际同志亲自部署推动,多次专题研究,提出明确要求。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晓渡直接抓改革试点工作,主持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出席试点省(区、市)实施方案会审会,专程到宁夏、四川进行调研,了解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给予具体指导。
中央纪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按照党中央要求和领导小组部署,聚焦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抓好改革试点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
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及时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作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政治教材。组织对改革试点推开省(区、市)实施方案进行集中会审,面对面指导各地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确保符合中央精神要求,不漏项、不走偏。聚焦转隶组建这个关键环节,加强对改革试点中重大问题的研究指导,确保过渡时期各项工作有机衔接。
深入调研检查,督促落实责任。中央纪委有关领导同志分赴联系省(区、市),采取实地调研、检查基础台账、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改革试点进展情况,现场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推动落实党委主责和纪委专责。
总结典型经验,推动解决问题。派人到辽宁省丹东市蹲点调研,现场解剖“麻雀”,总结提炼县级监委组建有益经验,为其他试点地区提供参考。
强化组织谋划 形成改革合力
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省区市深入领会中央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蹄疾步稳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有什么困难和问题,大家尽管说,我这个‘施工队长’了解清楚情况,下一步才能更好地‘施工’!”2017年11月23日,江西省委书记鹿心社与来自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检察官代表们交流,听取他们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只有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才能有序推进。千难万难,地方党委重视、一把手重视就不难。
将改革试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委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是各省区市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共同特征。各省区市党委书记均表示带头当好“施工队长”,站在改革第一线靠前指挥,保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偏。
与北京等3个先行试点地区一样,全国28个省区市均按照党中央要求成立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通过“书记抓”“抓书记”,把责任层层压给市县两级党委书记。
各级纪委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抓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纪委书记主动到相关单位对接协调,研究职能划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场所等问题,深入县市实地调研。
试点地区党委一方面抓好省级层面的总体设计,一方面抓好对市县的督促指导,形成上下“一盘棋”格局。多数省区市实行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日报制”,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有的明确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挂点联系1个市(州),作为改革试点第一专责人,在被督导市州驻点,听取汇报、当面指导、及时督办。
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服务大局、紧密配合,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推动做好相关工作。
全国人大将地方换届与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紧密结合强化指导,密切关注并及时整理监察法草案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做好监察法草案二审涉及的相关工作。
中央组织部协调各省区市党委在人大、政府、政协人事方案中一并报送省级监委主任、副主任、委员,配合中央纪委做好监委主任、副主任提名等工作。
中央政法委统筹司法执法机关积极配合改革试点,认真梳理总结北京、山西、浙江三地执法司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机制以及留置场所、看护力量保障方面的经验,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中央编办深入了解各地在转隶过程中涉及的机构编制方面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指导试点地区做好涉改单位人员编制和机构转隶工作,拟订好监察委员会机关“三定”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改革精神,专题研究配合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加强对全国检察机关配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部署,切实担负起支持改革、服务改革、配合改革的政治责任;研究配合做好转隶工作的相关具体问题和有效衔接机制,加强思想教育和政策阐释,引导干部队伍正确面对改革、积极参与改革,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试点地区的组织、政法、编制、人大、检察等部门也结合自身实际,齐心协力抓好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
聚焦关键环节 突出问题导向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取得实效,转隶是关键环节。各地牢牢抓住这个第一阶段的“牛鼻子”,迈好第一步、站稳第一台阶。
“多名谈话人反映,该同志在工作中不敢坚持原则,与拟转隶岗位不匹配,我们建议你区慎重考虑。”为把好转隶关口,把符合要求的同志选进来,近日,武汉市采用“一区一组”方式,抽调13名市纪委干部,联合各区区委组织部组建13个考核组,对全市13个区开展委员人选考察。
为使转隶数据清晰明确,各地强化前期调研摸底,将机构编制底数、转隶人员底数、思想动态底数切实弄清,做到了人员编制必清、机构设置必清、问题线索必清。
“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点,专案组组长正在给几位准备与涉案人谈话的工作人员做具体指导。
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和新疆一样,各地扎实做好问题线索移交,稳妥做好新老业务衔接,强化工作流程磨合和人员融合,做到了工作不空档、不断线。此外,各地普遍建立组织、职能、人员编制、查办案件、问题线索、法规政策、资产设备、转隶问题、工作流程等“清单”,为转隶工作理清了脉络、做足了准备,确保过渡期衔接平稳顺畅。
“变换的只是身份和工作地点,永远不变的是矢志不渝的反腐情结。”贵州省铜仁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杨明与其他16名市检察院转隶人员在市检察院门口合影留念后充满期盼地说。
“我们都是一家人”,各地坚持思想工作先行,最广泛地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做深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各地注重思想建设,强化教育引导,严明政治纪律,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完成转隶组建只是改革试点的第一步,尽早实现监委正常高效运转才是关键。各地还把“全融合”理念贯穿改革试点工作始终,组织开展对转隶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既加强政治学习和纪律检查工作的学习,又加强相关法律的学习,使干部政治上忠诚干净担当,业务上既精通党章党规党纪又熟悉宪法法律法规。
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是完全英明正确的。各地要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抓实抓好,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道路。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