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2013年12月,周某莲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党建活动经费8100元,并按人均500元分发给支部12名党员,余下2100元用于单位开支。周某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党建经费被责令退还。
二、党纪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摘编自:湖南《关于全省教育系统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