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淮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胡某某在2015年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未填报本人及配偶持有的股票、金融理财产品254.48万元。2017年1月,胡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党纪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四)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摘编自:安徽纪检监察网)